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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养殖畜禽粪便随处堆放有什么法律规定

191 2023-01-06 19:54 颜彪    手机版

一、关于农村养殖畜禽粪便随处堆放有什么法律规定

《环保法》第四十九条就规定,畜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和建设以及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其实开办养殖场,必须要按照规定获得《排污许可证》的,也就是在养殖中,需要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禽畜粪便有什么用途?

禽畜粪便也是一种重要的生物质能源。除在牧区有少量的直接燃烧外,禽畜粪便主要是作为沼气的发酵原料。

中国主要的禽畜是鸡、猪和牛,根据这些禽畜品种、体重、粪便排泄量等因素,可以估算出粪便资源量。根据计算,目前我国禽畜粪便资源总量约8.5亿吨,折合7840多万吨标煤,其中牛粪5.78亿吨,4890万吨标煤,猪粪2.59亿吨,2230万吨标煤,鸡粪0.14亿吨,717万吨标煤。

在禽畜粪便资源中,大中型养殖场的粪便更便于集中开发、规模化利用。我国目前大中型牛、猪、鸡场约6000多家,每天排出粪尿及冲洗污水80多万吨,全国每年粪便污水资源量1.6亿吨,折合1157.5万吨标煤。

目前,我国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于产业的发展,管理和处理应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不够,已成为农村及城郊面源污染的主要因素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畜禽养殖污染排放量大、浓度高,如果依赖于工业化达标排放处理,既不经济,亦不符合目前农村实际情况,因此必须走资源化循环利用的道路。

国内各大院校逐步开展畜禽粪便资源化循环利用的研究工作,把畜禽类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降低畜禽粪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为解决畜牧养殖业带来的环境污染,确保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增加农业效益,促进资源化循环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本文对部分畜禽粪便资源化循环利用成果进行简要介绍:

一、生产有机肥料

1、畜禽粪便高温堆肥化处理技术

该项目(成果)所属单位为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在微生物作用下通过高温发酵使有机物矿质腐殖化和无害化而变成腐熟肥料的过程,在微生物分解有机质过程中,生成大量可被植物吸收的有效氮、磷、钾等化合物,且又合成土壤肥力重要活性物质腐殖质。

杀灭病原菌、虫卵及杂草种子,同时快速地将有机质降解为稳定的腐殖质,转化为有机肥,解决了发酵周期长、处理不彻底的难题,实现畜禽粪便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2、禽畜粪便高效肥化利用技术

该项目(成果)所属单位为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在畜禽粪便中接种微生物复合菌剂,利用生化工艺和微生物技术,使有益微生物迅速繁殖,快速分解粪便中有机质,将大分子物质变为小分子物质,产生生物热能,抑制或杀死病菌、虫卵等有害生物;并在矿质化和腐殖质化过程中,释放出氮磷钾和微量元素等有效养分;吸收、分解恶臭和有害物质。而后,在其中加入适量无机营养、腐殖酸氮肥增效剂及磷钾螯合剂等,实现各种营养物质的均衡,制成高效无公害的生物有机肥。

采用的氮肥长效增效缓释技术及菌种保护剂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10%以上、增产15%以上、产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获得技术鉴定成果和科技进步奖。

3、畜禽粪便隧道式工厂化处理技术采用国际先进的管式送风隧道发酵技术

项目(成果)所属单位为东北农业大学。该成果生产效率高、运行成本低、应用地区范围广、零污染及零排放、产品优质、通过通气控制,使隧道中粪便均匀发酵,保证最终产品-有机肥料质量均一。同时,减少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氮素等营养元素的挥发,提高产品质量。

三、严禁畜禽粪直接还田是怎么回事?

2020年6月4日国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

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扩展资料

畜禽粪直接还田的危害

现在的规模养殖不像过去的生态养殖,各种药物、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普遍,随着畜禽粪便排出,如果不加以处理直接还田不只是危害土壤环境,还有可能威胁食品安全,从而危害人体健康。

同时,畜禽粪便重金属超标也是一大危害。当含有大量重金属的畜禽粪便长期施于农田,可造成土壤的重金属污染,最终会通过食物链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其次,生畜禽粪里含有虫卵,特别是鸡粪最容易滋生根结线虫。最后,生畜禽粪直接还田容易导致烧苗烧根。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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