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修法明确科普服务应具科学性 不得有虚假错误内容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李京泽 梁晓辉)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21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中国草案二审稿明确,拟修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法明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的确科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普服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应误内内容。

  2024年11月,具科假错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学性

中国拟修法明确科普服务应具科学性 不得有虚假错误内容

  此次提请审议的有虚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家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中国监测与评估。对传播范围广、拟修社会危害大的法明虚假错误信息,科学技术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确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普服,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应误内防止信息扩散。

  根据各方建议,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由于多年来有关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有关单位和组织“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普活动”。

  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部署实施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保障公众知情权,增进公众理解、认同和支持。

  草案二审稿还规定,国家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预防、救援、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科普工作,加强应急科普资源和平台建设,完善应急科普响应机制,提升公众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完)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