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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播可以看回放吗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8-26 17:04   点击:216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庭审直播可以看回放吗

庭审直播不可以看回放,颂笑老网络直播除外。

庭审直播网是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主办的北京法院网建立的,这是北京司法部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一项新举措。建立庭审直播网站,不仅对加强法院的公开审判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提升法官办案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使人民法院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更加方便。

人民法院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公开范围进行,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野升或者证人保护等问题,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的,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对于下列案件,不得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二)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

(三)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

(四)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

第五条 庭审直播、录播实行一案一审核制度。

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庭审直播、录播的,由审判庭向本院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批准。必要时,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核。

人民法院通过中央电视台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的,应当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省级电视台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

第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庭审直播、录播的监督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有关审判庭负责庭审直播、录播案件的选择,协升坦助做好相关工作。技术部门和网络管理部门为庭审直播、录播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所有参与部门应当做好庭审直播、录播的准备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庭审直播、录播的顺畅运行。

二、做庭审直播需要多少费用?

不需要。

         申请庭审直播不需要收费,庭审直播是免费的。

        申请庭审直播步骤:1.打开手机上的皖事通APP。2.,进入服务页面,选择法律服务点击进入。3.在法律服务页面上选择法院庭审直播点击进入即可申请。

         现在“直播+”比较流行,直播+电商、直播+教育、直播+会议等等,这个要看你想做什么样的直播了。

        如果是想自己单独做一个开发平台的话,这里面呀要涉及源码 服务器 等等,这个网上会有一些教材资料,可以先看一下了解一下。

        现在是直播的红利期,如果想快速抢占市场的话,现在开发的话,要组建项目 招聘人员 测试程序 更改bug,周期会比较长,可以考虑买一个直播开发源码。

三、法庭开庭现场直播怎么查?

步骤1

首先,打开【皖事通】APP首页,选择【更多服务】点击进入。

步骤2

然后,在服务页面中选择【法律服务】点击进入。

步骤3

接着,在法律服务页面中选择【法院庭审直播】点击进入即可。

四、怎么查法院庭审直播回放

怎么查法院庭审直播回放,您好亲,1.直接搜索庭审公开,打开官网,搜索你要看的直播关键词,搜索到了直接观看就行。

  轿滚    2.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有直播庭审的实况视频。输入您要回放的省市区基层法院判决书的案件编号,声音图像可以同步回放。

      3.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的“案件回顾”闭巧余一栏查看,也可以在右上角“搜索”栏进行搜索。

      宽配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五、法院网络直播在哪看

法院庭审的直播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可以看。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开通,将进一步以庭审公开倒逼提升庭审质量、效率和效果。已经有520家地方各级法院实现了与这个平台的联通。下一步,所有法院公开的庭审视频都将在第一时间自动汇聚到这个平台,并推送到各大主流可视媒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液耐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竖租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余埋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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