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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生猪养殖条例?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1-26 17:12   点击:91  编辑:孔翰   手机版

本规范规定了种猪场的建场条件和建设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种猪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

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DB51/T 652 种畜禽场建设布局规范《四川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种猪场 从事猪的品种培育、选育和生产经营,并以种猪出售为主要目的的猪场。

3.2 种猪规模 指种猪场存栏的能繁母猪头数。

4 建场条件

4.1 基础设施

4.1.1 生产设施。种猪圈舍与种猪规模相适应,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

4.1.2 防疫设施。日常卫生消毒、病畜隔离舍、死畜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完善,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4.1.3 环保设施。应建立粪污排放处理设施和场所,符合环保要求。

4.2 种猪规模 ≥100头。

4.3 技术力量

4.3.1 专业技术人员。应配备与种猪规模相适应的繁育、饲养、兽医防疫等相关专业人员,相对固定,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4.3.2 饲养工人。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能熟练掌握种猪生产全过程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技术岗位证书。

4.4 种猪质量

4.4.1 种猪来源。来自于具有相应种猪生产经营资格的种猪场,质量优良,三代系谱资料齐全。

4.4.2 种猪品质。外貌特征、生长发育、生产性能符合相应品种(品系)的标准。

4.5 技术资料与管理

4.5.1 选育计划。应制定种猪选育计划及性能测定方案。

4.5.2 养殖档案。应建立健全种猪繁育、生产、防疫、饲料、消毒及诊疗等养殖档案。

4.5.3 规章制度。应建立健全种猪质量保证责任体系和措施。

5 建设要求

5.1 场址选择

5.1.1 新建猪场应进行环境评估,确保猪场不污染周围环境。

5.1.2 地势地形。选择地势平坦、干燥、交通方便、背风向阳、排水良好、天然防疫条件较好的地点建场。

5.1.3 水电条件。水源充足,水质良好,符合NY 5027的规定,电力可靠。

5.1.4 粪污处理条件。粪尿污水能就地处理或利用,符合环保要求。

5.1.5 防疫条件。与居民区及其他畜牧场等位置、距离符合DB51/T 652的规定。

5.1.6 其他条件。不得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环境污染严重区、疫病常发区、洼地洪涝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建场。

5.2 建设用地

5.2.1 猪舍建筑面积。按种猪规模每头不低于10 m2计算。

5.2.2 生产区占地面积。按种猪规模每头40~50 m2计算。

5.2.3 辅助建筑面积。符合GB/T 17824.1的要求。

5.2.4 种猪场总占地面积按种猪规模每头60~70 m2计算。

5.3 场区规划布局 功能区划设置、区域规划、区域位置、区间距离、舍间距离、道路设置等符合DB51/T 652的规定。

5.4 猪舍建筑 各类猪舍采用轻钢、砖混结构。

5.4.1 猪舍形式。根据当地自然气候条件,因地制宜采用半开放式或有窗式封闭猪舍。

猪舍的屋顶形式应采用双坡式屋顶。猪舍地平面距屋檐的高度不低于2.8 m。

5.4.2 猪舍内平面布置。猪栏沿猪舍长轴向呈单列或多列布置,猪舍两端或中间应设置横向通道。

5.4.3 猪舍地面。采用硬化地面,产仔舍、保育舍地面向粪尿沟倾斜10%以上,其他猪舍1%~3%。

5.4.4 猪舍方位。猪舍朝向和间距须满足日照、通风、防疫的要求,猪舍长轴朝向以东偏南或偏北15°为最佳。

5.4.5 猪舍环境参数。应符合GB/T17824.3的规定。

5.4.6 饲养密度。应符合规定。

5.4.7 工艺设计与基本设施。

5.4.7.1 工艺设计原则。符合种猪饲养、选育、防疫及粪尿污水减量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

5.4.7.2 基本设施。保育猪舍配备保育栏,产仔猪舍配备产床。分娩哺乳舍和仔猪保育舍应设置取暖设施,种公猪舍和妊娠、空怀母猪舍应设置夏季降温设施。

5.5 给排水

5.5.1 生产区。采用暗管排放污水,明沟排放雨水。

5.5.2 生活区、管理区。按民用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5.6 场内道路 洁道、污道分设。

5.7 场内消防 应具备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

5.8 卫生防疫设施

5.8.1 猪场周围应设立围墙或防疫沟。

5.8.2 入场大门口设消毒池等设施。

5.8.3 生产区入口处设更衣、淋浴消毒室。

5.8.4 猪舍入口处设地面消毒池。

5.9 环境保护

5.9.1 环境卫生。应建立相应的粪尿、污水废弃物的处理设施,废弃物经处理符合GB 18596要求。

5.9.2 环境质量。场区噪声及猪舍空气卫生应符合GB/T 17824.3规定。

5.9.3 场区绿化。场区绿化应结合猪舍间的间隔、遮阳及防风的需要进行。可根据当地实际选择绿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和花草,不宜种植有毒、有刺、飞絮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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