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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a证的出具要求?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7-28 12:15   点击:66  编辑:admin   手机版

动物a证的出具要求?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中的动物A包括猪、牛、羊、马、骡、驴、鸭、鸡、鹅、兔等。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出具的,标示某一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的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一种,共有两类四种,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即A类和B类,动物和动物产品。

那个 防疫证是什么东西?

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及《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为农业部和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和监制使用及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监制使用的动物免疫、检疫证、章、标志。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各帆侍孝种检疫证明、验讫印章、专用章及动物免疫耳标等; (三)动物防疫监督特定的证件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出(用)证单位为依据国家动物防疫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章规定,有权出具和使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持证人,为履行义务后依法取得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动物诊疗许可证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管理。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派驻机构、基层动物防疫组织,按规定出具动物防疫证、章、标志。 第五条 证、章、标志的领发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省、市、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逐级供应,乡镇动物防疫组织到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领取。 (二)有出证权的单位和个人到同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领取。 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得超越辖区、级别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不得对非出(用)证单位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 第六条 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严格领取、保管、审核、发放手续。 动物防疫书证应统一编号,分类保管。 动物防疫合格证每年核发一次、动物诊疗许可证每三年核发一次,同时建立两证审批、发放、奖惩记载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七条本办法发布施行后,应由国家或省规定统一制作使用谈丛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使用。本办法实施前部分地区自行制作的有关证、章、标志于本办法实施后一个月内予以更换。严禁伪造、涂改、买卖动物防疫证、章、标志,违者按《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五条 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 检疫证明存根态稿至少保存12个月,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档案和证件档案自撤销之日起保存三年。 销毁存根、档案,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涉及财务管理的须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向持证人索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必须按统一规定执行。严禁无理扣押、吊销持证人依法取得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农林厅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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