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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医院消毒供应室的工艺监测是什么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10-17 20:09   点击:183  编辑:admin   手机版

医院消毒是预防医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消毒效果的监测是评价其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可靠的手段,因而在医院消毒工作中至关重要。

医院消毒效果监测时需遵循以下原则:监测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一定的消毒知识,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选择合理的采样时间(消毒后、使用前);遵循严格的无菌操作。

20.2 热力灭菌效果的监测方法

20.2.1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方法

20.2.1 化学监测法

(1)化学指示卡(管)监测方法:将既能指示温度,又能指示温度持续时间的化学指示管(卡)放人每一待灭菌的物品包中央,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指示管(卡),根据其颜色及性举前状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条件。

(2)化学指示胶带监测法:将化学指示胶带粘贴于每一待灭菌物品包外,经一个灭菌周期后,观察其颜色的改变,以指示是否经过灭菌处理。

(3)结果判定:检测时,所放置的指示管(卡)的性状或颜色均变至规定的条件,可认为该包灭菌合格。

(4)注意事项:监测所用化学指示剂须经卫生部批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0.2.1.2 生物监测法

(1)指示菌株:指示菌株为嗜热脂肪杆菌芽胞(ATCC7953或SSIK31株),菌片含菌量为5.0X105-5.0x106cfu/片,在121℃±0.5℃条件下,D值为13-1.9min,杀灭时间(KT值)≤19min,存活时间(ST值)为≥3.9min。

(2)培养基:试验用培养基为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

(3)检测方法:将两个嗜热脂肪杆菌芽胞菌片分别装人灭菌小纸袋内,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

灭菌柜室内,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试验包(由3件平纹长袖手术衣,4块小手术巾,2块中手术巾,1块大手术中,3O块10cm x 10cm8层纱布敷料包裹成祥锋25cm X 30cm x 30cm大小)。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用通气贮物盒(22cm x 13cm x 6cm)代替标准试验包,盒内盛满中试管,指示菌片放于中心部位的两只灭菌试管内(试管口用灭菌牛皮纸包封),将贮物盒平放于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底部。

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在无菌条件下,取出标准试验包或通气贮物盒中的指示菌片,投人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经56℃培养7天(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按说明书执行),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检测时设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

(4)结果判定: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都不变色,判定为灭菌合格;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由紫色变为黄色时,则灭菌不合格。

(5)注意事项:监测所用菌片须经卫生部认可,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0 .2.2 干热灭菌效果监测方法

20.2.2.1 化学检测法

(1)检测方法:将既能指示温度又能指示该温度持续时间的化学指示剂分别放人待灭菌的物品中。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化学指示剂,据其颜色及性状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条件。

(2)结果判定:检测时,所放置的指示管的颜色及性状均变至现定的条件,则可认为该包达到灭菌条件。

(3)注意事项:检测所用的化学指示剂需经卫生部认可,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0.2.2.2 物理检测法:(热电偶检测法)

(l)检测方法:检测时,将多点温度检测仪的多个探头分别放于灭菌器各层内、中、外各点。关好柜门;将导线引出,由记录仪中观察温度上升与持续时间。

(2)结果判定:若所示温度(曲线)达到预定温度,则灭菌温度合格。

20.2.2.3 生物检测法:

(1)指示菌株: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ATCC9372),菌片含菌量为5.0XI05一5.0XI06cfu/片。其抗力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温度160±2℃时,其D值为1.3-1.9min,存活时间≥3.9min,死亡时间 ≤1.9min。

(2)检测方法:将枯草杆菌芽胞菌片分别装人灭菌中试管内(1片/管)。灭菌器与每层门把手对角线内,外角处放置2个含菌片的试管,试管帽置于试管旁,关好柜门,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待温度降至80℃时,加盖试管帽后取出试管。在无菌条件下,加人普通营养正宴清肉汤培养基(5ml/管),以37℃培养48h,观察初步结果,无菌生长管继续培养至第七日。

(3)结果判定:若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肉汤管均澄清,判为灭菌合格,若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肉汤管混浊,判为不合格,对难以判定的肉汤管,取0.1ml接种于营养琼脂平板,用灭菌L棒涂匀,放37℃培养48h,观察菌落形态,并做涂片染色镜检,判断是否有指示菌生长;若有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不合格;若无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合格。

(4)注意事项:检测所用的指示菌片需经卫生部认可,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0.3 紫外线消毒效果的监测

20.3.1 紫外线灯管辐照度值的测定

1)检测方法:开启紫外线灯5min后,将测定波长为254nm的紫外线辐照计探头置于被检紫外线灯下垂直距离1m的中央处,待仪表稳定后,所示数据即为该紫外线灯管的辐照度值。

(2)结果判定: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辐照强度≥90Uw/cm2为合格;使用中紫外线灯辐照强度≥70Uw/cm2对为合格;30W高强度紫外线新灯的辐照强度≥180 Uw/cm2行为合格。

(3)注意事项:测定时电压220v土5v,温度20一25℃,相对湿度<60%,紫外线辐照计必须在计量部门检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20.3.2 生物监测法

(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监测按20.7执行。

①表面消毒效果监测:监测按20.6执行。

20.4 医疗器械灭菌效果的监测

20.4.1 采样时间:在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20.4.2 常规监测

(1)检测方法:用无菌的方法将拟检缝合针、针头、手术刀片等小件医疗器械各5支,分别投人5ml的无茵洗脱液中;注射器则取5副在5ml无菌肉汤中分别抽吸5次;手术钳、镊子等大的医疗器械在无菌操作下取2份以上用沾有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反复涂擦采样,并将棉拭子投入5ml无菌洗脱液中。将采样管用力振打80次,用无菌吸管吸取lml待检样品放于灭菌平皿内,加人已熔化的45℃-48℃的营养琼脂15-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37℃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

(2)结果判定:平板上无菌生长为灭菌合格。

(3)注意事项:若消毒因子为化学消毒剂时,采样液中应加人相应中和剂。

20.4.3 无菌检验

20.4.3.1 无菌检验前准备

20.4.3.2 无菌操作:取缝合针、针头、刀片等小件医疗器械5件直接浸人6管需一厌氧培养管(其中一管作阳性对照)与4管霉菌培养管C培养基用量为15ml/管。

取5副注射器,在5ml洗脱液中反复抽吸5次,洗下管内细菌,混和后接种需一厌养菌培养管(共6管,其中1管作阳性对照)与霉菌培养管(共4管)。接种量:lml注射器为0.5ml,2ml注射器为Iml,5-10ml注射器为2ml,20-50ml注射器为5ml,培养基用量:接种量为2ml以下为15ml/管,接种量5ml为40ml/管。

手术钳、镊子等大件医疗器械取2件用沾有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反复涂抹采样,将棉拭子投人sml无菌洗脱液中,将采样液混匀,接种于需一厌氧培养管(共6管,其中1管作阳性对照)与霉菌培养基(共4管)。接种量为lml/管,培养基用量为15ml/管。

20.4.3.3 培养:在待检样品的需一厌氧培养管中,接种预先准备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阳性对照管液1:1000稀释1ml,将需一厌氧培养管以及阳性与阴性对照管均于30-35℃培养5天,霉菌培养管与阴性对照管于20-25℃培养7天,培养期间逐日检查是否有菌生长,如加人供试品后培养基出现混浊或沉淀,经培养后不能从外观上判断时,可取培养液转种人另一支相同的培养基中或斜面培养基上,培养48-72h后,观察是否再现混浊或在外面上有无菌落生长,并在转种的同时,取培养液少量,涂片染色,用显微镜观察是否有菌生长。

20.4.3.4 结果判定:阳性对照在24h内应有菌生长,阴性对照在培养期间应无菌生长,如需一厌氧菌及霉菌培养管内均为澄清或更显混浊但经证明并非有菌生长,判为灭菌合格;如需一厌氧菌及霉菌培养管中任何1管显混浊并证实有菌生长,应重新取样,分别同法复试2次,除阳性对照外,其他各管均不得有菌生长,否则判为灭菌不合格。

20.4.4 注意事项

(1)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4℃,则不超过24h。

(2)被采样本表面积<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样本表面积 ≥ 100Cm2,取 100cm2。

(3)若消毒因子为儿学消毒剂,采样液中应加人相应中和剂。

20.4.5 热原检查法:

20.4.5.鲎试验

20.4.5.2 动物试验法

(1)原理:将一定剂量的供试品,在规定的时间内,观察家兔体温升高情况,以判定供试品中所含热原的限度是否符合规定。

(2)供试家兔:试验用的家兎应健康无伤;体重1.7-3.0kg,雌兔应无孕。预测体温前7日起,即应用同一饲料饲养。在此期间内,体重应不减轻,精神、食欲、排泄等不得有异常现象。未经使用于热原检查的家兔,或供试品判定为符合规定,但组内升温达06T的家兔;或供试品判定为不符合规定,但其组内家兔平均升温未达0.8℃,且已休息两周以上的家兔;或三周内未曾使用的家兔,均应在检查供试品前3-7日内预测体温,进行挑选。挑选试验的条件与检查供试品时相同;仅不注射药液,每隔lh测量体温1次,共测4次,4次体温均在38.0-39.6℃的范围内,且最高最低体温的差数不超过0.4℃的家兔,方可供热原检查用。用于热原检查后的家兔,如供试品判定为符合规定,至少休息2日方可供第2次检查用。用于热原检查后的家兔,如供试品判定为不符合规定,且其组内家兔平均升温达0.8℃或更高时,则组内全部家兔不再使用,每一家兔的使用次数,用于一般药品的检查,不应超过10次。

(3)试验前的准备:在作热原检查前l-2日,供试用家兔应尽可能处于同一温度的环境中,实验室和饲养室的温度相差不得大于5℃,实验室的温度应在17-28℃,在试验全部过程 中,应注意室温变化不得大于3℃,应避兔噪音干扰。家兔在试验前至少lh开始停止给食并置于适宜的装置中,直至试验完毕c家兔体温应使用精密度为±0.1℃的肛温计,或其他同样精确的测温装置。肛温计插人肛门的深度和时间各兔应相同,深度一般约为6cm,时间不得少于Imin,每隔30-60min测量体温1次,一般测量2次,两次体温之差不得超过0.2℃,以此两次体温的平均值作为该兔的正常体温。当日使用的家兔,正常体温应在38.0-39.6℃的范围内,且各兔间正常体温之差不得超过l℃。

(4)试验用的注射器、针头及一切和供试品溶液接触的器皿,应置烘箱中用250℃加热30min或用180℃加热2h,也可用其他适宜的方法除去热原。

(5)检查法:取适用的家兔3只,测定其正常体温后15min内,自耳静脉缓缓注人规定剂量并温热至约38℃的供试品溶液,然后每隔lh 按前法测量其体温1次,共测3次,以3次体温中最高一次减去正常体温,即为该兔体温的升高度数。如 3只家兔中有 1只体温升高 0.6℃或0.6℃以上,或 3只家兔体温升高均低于 0.6℃,但升高的总数达 l.4℃或 l.4℃以上,应另取 5只家兔复试,检查方法同上。

(6)结果判定:在初试3只家兔队体温升高均低于0.6℃,并且3只家兔体温升高总数低于1.4℃,或在复试的5只家兔中,体温升高0.6℃或0.6℃以上的兔数仅有1只,并且初试,复试合并8只家兔的体温升高总数为3.5℃或3.5℃以下,均认为供试品符合热原检查条例规定。

在初试3只家兔中,体温升高0.6℃或0.6℃以上的家兔超过1只,或在复试的5只家兔中;体温升高0.6℃或0.6℃以上的兔数超过1只,或在初试、复合并8只家兔的体温升高总数超过3.5℃,均认为供试品的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

20.5 手和皮肤粘膜消毒效果监测

20.5.1 采样时间;在消毒后立即采样。

20.5.2 采样方法

(1)手的采样: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在双手指屈面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操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人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2)皮肤粘膜采样:用 5cm × 5crn灭菌现格板,放在被检皮肤处;用没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人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试管内,立即送检。不规则的粘膜皮肤处可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20.5. 3 检测方法

(1)细菌总数检测:将采样管用力振打80次,用无菌吸管吸取1.0ml待检样品接种于灭菌平皿内加人已熔化的45-48℃的营养琼脂15-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37℃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

采样结果计算方法:

细菌总数(cfu/cm2)=平板上菌落数×稀释倍数/采样面积(cm2)

(2)致病菌检测:致病菌检测按2015原则执行。

20.5.4 结果判定

(1)消毒洗手

l、ll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lll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0 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lV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 ≤15 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及其它致病菌。

(2)皮肤粘膜:参照手的卫生学标准执行。

20.5.5 注意事项

皮肤粘膜采样处,若表面不足 5cm × 5cm可用相应面积的规格板采样。

20.6 物品和环境表面消毒效果的监测

20.6.1 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进行采样。

20.6.2 采样方法:用5cm×5cm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采样面积≥100cm2,连续采样4个,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于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人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门把手等不规则物体表面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20.6.3 检测方法

(1)细菌总数检测:检测方法按20.5.3(1)执行。小型物体表面的结果计算,用cfu/件表示。

(2)致病菌检测:检测方法按 20 .14执行。

20.6.4 结果判定

l、ll类区域: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Ill类区域:细菌总数≤10 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lV类区域:细菌总数≤15 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20.6.5 注意事项

(1)送检时间:按20.4.4(1)执行。

(2)采样面积;按20.4.4(2)执行。

20.7 空气消毒效果的监测

20.7.1 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操作前进行采样。

20.7.2 采样方法

(1)布点方法;室内面积≤30Cm2,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壁IM处;室内面积>30M2,设4角及中央5点,4角的布点部位距墙壁lm处。

(2)平板暴露法: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9CM)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1.5m,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min,盖好立即送检。

20.7.3 检测方法:将送检的平板置37℃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并分离致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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