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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查封拍卖的问题.急!!!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9-22 08:41   点击:116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关于法院查封拍卖的问题.急!!!

1、“法院能不能查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1)房子如果是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部交齐,只是房产证暂时办不下来的:我认为法院可以查封,只是查封后执行需要拍卖时,暂时无法过户的问题,但如果查封后、执行前能拿到房产证,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2)对此,各地的具体执行情况可能不一样,有的会查封,有的可能不会。

(3)你所说的情况:如果法院真的认真起来的话:房产转到你名下是对抗不了查封的,因为:虽然你们在别人起诉后转到了你名下,但此房的购房合同、发票等都可以证明,房子是你爸爸在他人起诉前就购买的房产,此时转到你名下,有对抗法院查封的嫌疑。

2、“还能否得到钱? ”:

(1)什么叫你家是“第四封人”?查封化肥厂的是同一法院、还是不同法院的轮候查封?是同一裁决中的不同债权?

(2)一般情况下,债权没有优先权,不是说在先的债权就应优先偿还,所以:如果是同一法院查封、拍卖的,我认为应是根据不同的债权数额按比例偿还,也就是说:你家可以得到你家债权占全部债权比例部分的钱。

(3)但如果你家的“第四封”是轮候查封:就可能得不到赔偿了。

相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二、合肥化工总厂以多少钱被拍卖

化工总厂破产财产拍卖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2010年7月22日

化工总厂破产财产拍卖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10年8月11日在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

1、合肥东风化工总厂破产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存货资产包(上午9:00拍卖)。

二、看样地点及时间:标的所在地,公告之日起至8月5日止。

三、注意事项:1号标的竞买人须同时具备废旧物资回收和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的公司、企业等法人单位,竞买保证金700万元。于8月5日17:30分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合分阜支;账号:),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三楼财务处开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往来结算收据,办理竞买登记等手续,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竞买人。

四、联系电话:0551—2630618 267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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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还没开始卖,你怎么可能知道多少钱呢,加分吧 回头有消息我通知你~!

三、我想接手一家关于生产化肥的厂,不知道哪里有转让的呢?

投资的话欢迎,湖北这边的,今年新建的,20吨氨化造粒复合肥生产线....

四、泰安市楼德化肥厂破产是否属于政策性破产?

属于其他xing破产。因为污染太大了。

泰安市楼德化肥厂破产草案:

       鉴于泰安市楼德化肥厂严重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亦无法恢复生产经营的客观实际,拟实施破产重组.即:本企业破产财产与泰安市双丰化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以及国有划拔土地整体拍卖,所得收入在楼化、双丰和市财政分配后,由管理人用破产财产收益兑付职工权益,不足部分由政府给予弥补.由购买企业者,重组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并安置楼德化肥厂600名在职职工.       

 

一、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拖欠职工款项的偿还       

          利用破产处置收益(不含土地收益)偿还企业破产前所欠职工的工资、集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抚恤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职工的安置          

      退、离休职工的安置             

     (1)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标准兑付相关待遇; 

     (2)由破产管理人为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       

      在职人员的安置      

      这部分职工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与重组企业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龄连续计算).重组企业必须承诺四个条件:a.被安置职工与重组企业的其它职工同工同酬;b.被安置职工的工资不低于全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c.重组企业为被安置职工缴纳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d.因企业原因致使被安置职工下岗时,重组企业发给被安置职工生活费(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相同),并为其缴纳五险.           

这部分职工的确定办法是:由在职固定工(含在岗、不在岗职工)首先申请,当递交申请者超过600人时,竞争上岗;少于600人时,从在职固定工中,按年龄由低到高录取.不服从安置者,等于放弃安置,不享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伤残职工的安置 

参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并结合新泰的实际给予伤残补助.           

 职工遗属的安置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新泰的实际给予生活补助.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的特殊待遇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新泰实际,给予一次性奖励.        

上述职工安置费用,除需有关部门支付的款项外,由破产财产处置收益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政府弥补.政府弥补资金超过500万元时,自破产宣告日起3年内分期付清.        

三、企业破产终结后有关事项的管理   

1.政府安置职工费用通过破产财产管理人支付,破产终结后,相关费用由原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年度向市财政提报计划予以解决.

2.破产企业职工的日常事务由留守人员管理.破产企业职工的户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事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执行,留守人员的管理费用由政府按年度从财政列支.党员按党章有关规定管理.   

3.职工宿舍不属于破产财产,实行物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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