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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举报城市工程运输车辆闯红灯、逆行,每起奖励100元!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5-01 13:54   点击:167  编辑:单于雁   手机版

近年来,随着南宁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逐步增多,建筑渣土及各类工程材料运输需求不断增长,为保障各项建设工程顺利施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建设、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加上受经济利益驱动,城市工程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等)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不足,逆行、闯红灯、闯限行、超载运输、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群众反映强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辆管理,整治突出交通违法,维护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南宁交警在加强执法工作的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举报城市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点击可查看全文)第九条规定:

同一举报人每月进行有效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每起人民币30元奖励,每月最高奖金不超过600元。举报人获得当月累计最高奖金后,剩余未相应获得奖金的有效举报不作为下月奖励的依据。

遇特殊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有效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可提高奖励金额,提高奖励金额的具体事项将另行发布通告。

结合当前南宁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从4月22日起,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范围,在原有的城市工程运输车辆闯红灯、机动车加塞、机动车跨越中心实线掉头、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等4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新增城市工程运输车辆逆行1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提高奖励金额,每成功举报一起城市工程运输车辆闯红灯、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元。对举报机动车加塞、机动车跨越中心实线掉头、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等3项交通违法行为,奖励金额维持不变。同一举报人每月有奖举报最高奖金不超过600元。

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市民可以在“南宁微交管”小程序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并按举报平台上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

向下滑动查看《关于对城市工程运输车辆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及《关于对城市工程运输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关于对城市工程运输车辆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环境,针对近期我市城市工程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俗称“泥头车”)、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根据《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之规定,自2020年4月22日起,对我市城市工程运输车辆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措施。凡依照有奖举报办法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实有效的,由本支队给予经济奖励,每成功举报一起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奖励人民币100元,同一举报人每月有奖举报最高奖金不超过600元。

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除应当符合有奖举报办法的规定外,所拍摄的相片还应当符合本下列条件:

一、拍摄画面清晰;

二、能够准确辨认所拍摄的地点或该地点周边环境;

三、能够准确辨认被举报车辆的外观特征,包括车辆型号、车身颜色;

四、能够准确辨认被举报车辆号牌;

五、相片不少于三张,且按下列要求拍摄:

(一)每张照片均能够证明被举报车辆驶入对向车道;

(二)不同照片互相能够证明被举报车辆所处位置发生移动;

(三)上述三种状态下的照片能够相互印证拍摄的连续性和关联性,形成证据链,证明被举报车辆的行驶过程。

六、不得以边驾驶机动车边拍摄等违法方式进行拍摄。

特此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4月20日

关于对城市工程运输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环境,针对近期我市城市工程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俗称“泥头车”)、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的交通违法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根据《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之规定,自2020年4月22日起,对我市城市工程运输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措施。凡依照有奖举报办法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实有效的,由本支队给予经济奖励,每成功举报一起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奖励人民币100元,同一举报人每月有奖举报最高奖金不超过600元。

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除应当符合有奖举报办法的规定外,所拍摄的相片还应当符合本下列条件:

一、拍摄画面清晰;

二、能够准确辨认所拍摄的地点或该地点周边环境;

三、能够准确辨认被举报车辆的外观特征,包括车辆型号、车身颜色;

四、能够准确辨认被举报车辆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能够准确辨认车辆的放大号牌;

五、相片不少于三张,且按下列要求拍摄:

(一)至少有一张照片证明红灯亮时被举报车辆尚未通过停止线;

(二)至少有一张照片证明红灯亮时被举报车辆已完全通过停止线;

(三)至少有一张照片证明被举报车辆已通过路口中心点;

(四)上述三种状态下的照片能够相互印证拍摄的连续性和关联性,形成证据链,证明被举报车辆的行驶过程。

六、不得以边驾驶机动车边拍摄等违法方式进行拍摄。

特此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4月20日

逆行图例:

闯红灯图例↓

除了在“南宁微交管”小程序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市民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交通违法的照片或视频等资料及相关线索,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1.电子邮箱:jj2890023@qq.com

2.南宁交警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抖音等)

3.“122”报警电话

特别提醒:目前“南宁微交管”小程序举报平台暂不接受通过平台以外拍摄的图片、视频资料(含行车记录仪视频等)。

道路交通环境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息息相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这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督促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提升交通文明水平。

据统计,自2018年12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施行以来,截至2020年4月21日,“南宁微交管”小程序平台共受理并审核通过交通违法举报信息27675条。南宁交警部门将进一步规范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鼓励无偿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全民参与交通陋习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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