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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集中屠宰政策

171 2023-01-08 09:36 公孙世    手机版

家禽集中屠宰政策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构建新型家禽集中屠宰、产品冷鲜供应服务体系,满足禽肉产品消费需求,保障市场供应。二是目标任务。提出到2025年各县(区)建成家禽集中屠宰场(点)数量和推进任务。三是设置规划。明确了各县(区)、乡(镇)家禽集中屠宰场(点)设置要按照“控制总量、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满足需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条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财政预算内安排支持畜牧业发展的良种补贴、贴息补助等资金,并鼓励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畜禽养殖者购买优良畜禽、繁育良种、改善生产设施、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

建立一个家禽屠宰和活家禽交易市场应该注意什么?

正视并尽快解决各地禽苗交易市场延伸的问题

据我所知,长江以南(含四川)的主要家禽产区都存在着规模大小不一的禽苗交易市场,最初各地的禽苗市场是作为周边地区养禽户的禽苗或种蛋批发与零售的交易中心,是过去重要的交易集散平台。这种禽苗市场规模不大,周围存在有各类(鸡、鸭、鹅)孵化场,在过去交通不变的情况下有其存在的必要与价值,这也是那个时代环境所必需的。但现在内地的家禽饲养规模已急剧扩大,高速公路的迅速发展又带来了运输之便,如果仍沿袭由各地(场)集中种蛋或禽苗后经市场批发到全国各地(大多南苗北运,养成后再南运)这种模式,站在禽病防治、防疫的严肃角度考虑是大忌,这对后端进雏饲养商品禽的从业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且危险的,这种禽苗市场集散模式就很可能成为各类疫病的“传播中心”,影响非常广泛,应及早防范。对此,农业主管部门应认真思考如何改善现有的禽苗交易市场状况。本人建议:首先可教导孵化场从业者树立卫生防疫观念,以消毒熏蒸种蛋及整进整出空场消毒的标准作业流程,尽可能降低疫病外传的几率。

需要商务局、畜牧局审批。要有建设图纸规划,注意风向问题,因为屠宰前需要隔离观察,水的问题需要考虑,再有就是设备和环保问题,主要是血液排放问题。

注意卫生。疾病的预防和传播。

需要商务局、畜牧局审批。

还有卫生防疫站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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