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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畜牧法对散养户的要求?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9-12 19:23   点击:252  编辑:admin   手机版

1、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省级政府规定的养殖场规模标准以下的养殖专业户、散养户不列为禁养区禁止对象。

2、法律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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