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齿条式物料提升机和施工升降机区别?
一、物料提升机和施工升降机区别
1、传输方式不同
施工升降机一般采用三传动加齿轮齿条的传送方式。物料提升机传送方式主要是卷扬机加钢丝绳的配置。
2、用途不同
施工升降机广泛用于建筑施工如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梁施工,井下施工,大型烟囱施工及船舶工业等场所,适用于垂直运输人货设备,作为永久性或半永久性的电梯还可用于仓库,高塔等不同场所。
物料提升机,建筑工地现场常用的一种运输物料的垂直运输设备,主要适用于建筑、颗粒状及小块物料的连续垂直提升,可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房屋建筑、货物提升、港口码头等的散装物料的提升。
3、适用范围不同
施工升降机一般能保证人员和物料运送的安全,需有专人来开动。物料提升机只可以进行一些简单的物料运送不可乘人速度也相对较慢。
自己高度是多少附墙架间距不大于多,
二、建筑工地都有哪些电气设备?给简单介绍一下
1、建筑工地的电气设备有:电钻、提升机、电焊机、砂浆搅拌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箍筋机、打夯机、振捣器以及一些电气照明灯具等。
2、电气设备的简单介绍:
1)、电钻常用于机械工业、建筑工业和装修行业常用的钻孔、打螺丝钉、起螺丝钉。
2)、提升机是通过改变势能进行运输的大型机械设备。
3)、电焊机是利用 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和被焊材料,来达到使它们结合的目的。
4)、钢筋调直机是由高速转子旋转调整直丝模角度,达到调直的效果。
5)、钢筋切断机是一种剪切钢筋所使用的一种工具。一般有全自动钢筋切断机,和半自动钢筋切断机之分。
6)、钢筋弯曲机是一个在垂直轴上旋转的水平工作圆盘,把钢筋置于图中虚线位置,支承销轴固定在机床上,中心销轴和压弯销轴装在工作圆盘上,圆盘回转时便将钢筋弯曲。
7)、打夯机是利用冲击和冲击振动作用分成夯实回填土的压实机械。
8)、振捣器的作用是混凝土拌合机拌和好的混凝土浇筑构件时,必须排除其中气泡,进行捣固,使混凝土密实结合,消除混凝土的蜂窝麻面等现象,以提高其强度,保证混凝土构件的质量。
一般有两种:一、临时用电设备,如,变压器、各级配电箱、开关柜、终端箱、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箱等;
二、施工机器与设备:各种机床、切割机、焊机、钻床等等。
可以参见:
变压器测试仪器
绝缘测试仪器
断路器测试仪器
避雷器绝缘子测试仪器
接地电阻测试仪器
交直流试验电源设备
互感器检定及测试设备
二次回路测试仪器
电缆蓄电池测试仪器
电能表计量仪器校验
串联谐振装置
油测试仪器
其他电工仪表
环保系列产品
气体检测设备
系列
这个就多了啊!我感觉有1、施工建筑所需要的电气设备(比如排污泵,通风机,还有些其他的照明设备电气等
2、还有的就是施工用的电气设备了(比如电锤,电钻,提升机,吊机,电焊机,磨光机,切管机,砂浆搅拌等)
放眼看去用电的就是了!!
塔吊:提建筑材料至高层
混凝土搅拌机:现场搅拌混凝土
电焊机:焊接钢管,钢架等
切割机:切割材料
磨光机:打磨平面
电锤:墙体,地面打眼(功能相当于小型气泵)
手写,清关照
搅拌机、提升机、搭吊、电焊机等
三、我想开工地的那总提升机。证在那里为
就是“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人员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