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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开个豆制品厂怎么样?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2-23 05:39   点击:113  编辑:伏君   手机版

一、县城开个豆制品厂怎么样?

豆制品这个行业非常的不错,开小型豆制品加工厂首先要解决豆制品的销路问题,有销路的话,开个厂子还是相当不错的!

创业选择豆制品行业比较明智,开豆制品加工厂,要选好豆制品设备,好的豆制品设备可以让你事半功倍!行业还是不错的,3个人做,1个人送,每天毛利润5000,量也不是太大。开个小型豆制品加工厂还是比较不错的

二、豆制品怎么做?

随着现在经济的大力发展以及国家大力支持“三农”计划的实施,大豆振兴计划也迫不及待展现在我们面前,关注农民、支持农村、照顾农民已经成为我们当先的热门话题。在国家的号召和政府的支持下,一些农民组织了农村生产合作社,而且还建立了大豆制品厂,为大豆振兴计划而努力。这样的豆制品厂有单独的豆腐车间和集体豆制品加工车间,每个人的热情斗志逐渐高涨起来。

怎样才能制作出令人满意的豆制品呢?

如何去制作出令大家满意的大豆制品呢?

1、相关的操作人员在开始之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申请相关证书并进行食品卫生和安全的基本培训。而且还要根据工作的要求,穿着工作服、帽子、口罩,并且不能露出头发,不能涂指甲油,不能佩戴首饰,例如戒指、项链等。更不能吸烟,随地吐痰。另外,人员也必须按照规定对车间进行一系列的消毒。

怎样才能制作出令人满意的豆制品呢?

2、确保自动豆腐机加工厂周围没有弥漫性污染源,水质也必须符合标准,地形地势需要找较高且干燥的地方,不仅如此还要有良好的污水处理设备以及制定计划,必须妥善的处理废物,并且厂房的屋顶和墙壁不得掉落墙皮或出现霉菌,使用的豆制品机械当中要用无毒且浅色系的材料。

3、在加工之前检查原材料,以确保原材料新鲜且未变质。加工后的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按要求分开存放,在食材的加工当中不能添加过多的食品添加剂,所有多功能豆腐机加工工具均应清洗和消毒才可以进行使用。

怎样才能制作出令人满意的豆制品呢?

如何购买一台好的豆制品机器呢?

要购买制造豆腐以及豆腐皮等豆制品机器,我们必须去一家大型的制造商进行考察,最好我们可以去实地亲自体验一下。在这里小编建议大家不要从小型车间购买机器,尽管一些小型厂房的机械价格更便宜一些,但不能保证豆制品生产的质量以及数量。

之前小编有个朋友就是想要贪图小便宜,从一个街道的小作坊购买设备的,觉得机械的质量可以不用重视,结果在回家后没有仔细对机械进行基本的检查,一个多月后,机器就停止转动了。他想要去讨说法,对方也完全不负责,最后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办法的。所以我们购买豆制品机械一定要找准厂家,千万不要随意找一个小工坊进行购买,结果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豆制品和黄豆脱离不了干系,当然也有绿豆等豆类。首先将豆用水泡胀,放置一夜,然后可以榨汁就能得到豆浆;如果把豆渣汇聚可以做成糕点;还可以将豆浆水煮,放入琼脂可得到豆腐脑等等,还有豆皮、老豆腐、腐竹,甚至辣条也是豆制品。

豆制品做成豆腐脑最好吃,磨成豆浆都用卤水点出来豆腐脑就可以了,加上骨汤、黄花菜、木耳勾芡做卤非常美味。

一般都会选择将豆浆磨好,然后把它放入锅中煮开之后放凉,做成一些豆腐,豆腐脑或者豆干,都是非常的美味的,也是特别的松软可口。

三、我想开个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准备哪些?

工商税务,卫生许可,生产许可等证件,设备就是包装机和杀菌锅,打码机等等,需要根据生产的食品自行调配。具体如下:

建立小型食品加工厂,分两种情况:

1、个体户

2、公司

不管是那种情况,均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都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前提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需满足以下:

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

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与注销】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 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十五条 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还应当提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人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办理注册或者备案变更手续。

第三十八条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但是,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其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对因产品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改变,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而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发证日期以重新批准日期为准,有效期自重新发证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

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第四十一条 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生产者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

(一)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食品生产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生产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的有关程序参照本办法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食品生产许可证--百度百科

建立小型食品加工厂,分两种情况:

1、个体户

2、公司

不管是那种情况,均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都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前提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需满足以下:

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我也在做食品加工厂,跑了很多部门,首先是选择厂址(跑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卫生)。

做布依族特色花米饭,现在还没有这个标准、还得自己建流程。

跑证都要花很长时间

你想开多大规模,小作坊偷着做.如果是公司首先要申请执照,卫生许可,生产许可.质量监督.注册商标.设备.真空包装机.灭菌锅.关键是推广.你有配方吗?技术也是关键. 你是做什么食品?有兴趣的话我们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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