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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屠宰厂归哪个部门管?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6-14 16:02   点击:165  编辑:admin   手机版

乡镇屠宰场归乡镇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乡镇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检验室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四)有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六)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

(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属于县、市、区的经济商务局(有的称经济和信息化局)及乡镇经济发展中心管。生猪屠宰场是各级政府定点屠宰生猪的场所。涉及到生猪的采购、屠宰、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属于商业行为。作为分管商业的职能部门,负责屠杀、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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